一、《报到证》的作用
《报到证》的全称是“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”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、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,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。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,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。
用人单位以《报到证》为依据,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,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、户口。毕业生在领取《报到证》后,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;毕业生可持《报到证》到相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。
《报到证》蓝色联(就业报到证)作为报到的凭证,同时也是接收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、办理落户手续的依据;白色联(就业通知书)应装入毕业生档案一起转递。
二、《报到证》遗失如何补办
毕业生对《报到证》要妥善保管,不论什么原因,凡自行涂改、撕毁的《报到证》一律作废。
《报到证》是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重要材料。毕业两年内,如《报到证》遗失,可持本人申请和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,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(北陵公园斜对面)补办。两年择业期外,《报到证》遗失,可持本人申请和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,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补办“派遣证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