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已经结束,请各院系指导和组织毕业生及时录入就业信息(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),学校将在11月底开始定期公示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。为确保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学校将根据毕业生就业数据尽早部署下一阶段就业工作。
鉴于当前校园宣讲会参会学生数量少甚至冷场的现象,请各院系配合招生与就业处实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,尤其是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意向,定时报送。招生与就业处将针对“待就业”学生进行调研并分类指导与帮扶。
注:待就业人数是指有就业意向但目前还未就业的毕业生。
各院系认真落实就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,明确各级责任,切实重视就业数据统计工作,确保数据真实准确,认真落实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,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,不准将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