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、2019届毕业生:
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关于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的要求发布如下:
认真落实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,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,不准将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“四不准”要求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向辽宁科技学院就业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人:关老师
联系电话:024-43164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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