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办学特色 | 招聘平台 | 就业指导 | 单位服务指南 | 办事指南 | 学生服务指南 | 省就业云平台 | 联系我们 

当前位置: 首页>>公告栏>>正文
 

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的通知
2019-03-04 11:55     (访问次数)

 

各相关单位、2019届毕业生:

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关于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的要求发布如下:

认真落实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,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,不准将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“四不准”要求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向辽宁科技学院就业办公室反映。

联系人:关老师

联系电话:024-43164075

上一条:关于做好2019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辽宁科技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辽宁科技学院         地址: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        邮编:117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