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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保险
2020-08-25 11:59     (访问次数)

公司简介

阳光保险于2005年7月成立,历经十余年的发展,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新锐力量。公司成立5年便跻身中国500强企业、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。集团目前拥有财产保险、人寿保险、信用保证保险、资产管理、医疗健康等多家专业子公司。

以人文、科技为驱动,阳光保险集团有效整合旗下保险和投资资源,持续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,不断升级以“闪赔”、“直赔”为特色的服务,着力打造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、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、杰出的风险管控能力和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,实现了健康、持续、快速的发展。

阳光保险自成立以来,累计承担社会风险超680万亿元,已支付各类赔款1700亿元,上缴税收超460亿元,累计为4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,在各项公益慈善事业中累计投入超3.5亿元。

公司进入第二个十年之际,启动“一身四翼”的发展新战略,即在做大做强保险主业的基础上,打造“数据阳光、金融阳光、健康阳光、海外阳光”四个新阳光,使公司具有更多以商业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,为阳光的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保险服务。

阳光保险秉承“打造符合人性与最具活力的金融保险服务集团”的企业愿景,致力于“让人们拥有更多的阳光”。

一、招聘

个人客户服务专员

二、薪资待遇

1、薪资待遇底薪+绩效提奖;(前3个月试用期底薪2000:基本工资1600+满勤奖200+职级津贴200,职级津贴需达成三月最低业绩考核标准后统一发放,入职后满足条件者缴纳五险一金,享受高额提奖,入职三个月内平均收入3000--5000元/月;入职半年以上平均收入5000--10000元/月);

2、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+签订正式劳动合同+每年带薪休假(根据司龄);

3、不倒夜班(早上8点30-晚上5点30);

4、节日费:入司超过一年的员工,可获得元旦、春节、五一、中秋、十一过节费、夏季降温费、冬季采暖费、三八妇女节日费、入司满三年且父母一方满60周岁的销售人员可申请父母津贴。

三、招聘要求

1、认同阳光文化;

2、道德品质良好,身心健康,无不良纪录;

3、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业务部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;

4、激情诚信,勤勉敬业,积极乐观;

5、有销售潜质或有一年以上保险销售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
6、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地人员优先考虑。

四、录用标准

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(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;

2、年龄20-35岁(男女均可);

3、普通话标准,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水平。

、工作内容

环境好 ,无需外出见客户、更无需应酬。同时免去严寒酷暑外出的不适与拥挤,白领式办公环境,大大提升员工舒适指数。

六、工作地点

本溪市溪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66号(原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水晶宫对面)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廖经理 电话:135558034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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