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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倡议各二级学院建立用人单位微信群的通知
2020-04-01 10:27     (访问次数)

为更好的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沟通桥梁,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倡议各二级学院建立本学院自己的用人单位群,以便用人单位与二级学院无缝对接,开展学院专场招聘活动及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。

1.“用人单位群”进群人员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班子、专业教师、辅导员、班主任等;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;各用人单位招聘负责人。(学生不可以进群)

2.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群管理工作,进群人员必须是实名制。

3.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进群用人单位招聘资质,包括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,《辽宁科技学院用人单位信息统计表》、用人单位招聘简章。确保用人单位信息准确,严禁对接中介公司、娱乐场所、涉及有偿培训的单位。

4.群内不得发布与学生就业无关的信息。

5.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利用“用人单位群”开展毕业生招聘活动及校企合作。

 

附件:辽宁科技学院用人单位信息统计表

 

辽宁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处

202033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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